辨证审查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
所谓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是指犯罪嫌疑人就案件事实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犯罪嫌疑人的口供。犯罪嫌疑人供述,就是犯罪嫌疑人承认自己犯罪,并且说明犯罪的具体过程和情节;犯罪嫌疑人辩解,就是犯罪嫌疑人不承认自己犯罪,或者虽然承认犯罪,但说明自己罪轻或有减免情况。犯罪嫌疑人是最了解案件情况的人,他是否实施犯罪,怎样实施犯罪,他心中比任何人都清楚,所以对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不能忽视。通过犯罪嫌疑人陈述,常常可以发现新的情况和证据线索,从而有利于正确决定调查的范围,获取新的证据,并有助于鉴别其他证据,最终查清案情。但是,由于犯罪嫌疑人与案件的结局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他的供述就存在着真实和虚假两种可能性:一方面,犯罪嫌疑人在法律与政策的教育感召下,或者在确凿证据面前感到无法抵赖,可能供出犯罪的真实情况;另方面,为了减轻罪责、逃避处罚,制造混乱,他也可能编造情节,随意乱供,或者为了掩护同案犯,而把别人的罪行承担下来,他的辩解同样也有真假两种可能性。有时也可能真真假假、真假混同。因此,司法人员对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必须持特别慎重的态度,既不能完全不信,又不能盲目轻信,必须经过反复查证核实,才能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