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公司法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责分别是什么

  公司法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责分别是什么

  董事会的职责: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股东会职责: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审议批推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7、对公司发行债券做出决议。

  8、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做出决议(本项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特有的职权)。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

  股东大会,是指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决定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的机构。它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其他机构都由它产生并对它负责。股东大会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