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外商独资企业章程参考格式(设执行董事、监事)

  外商独资××××(北京)有限公司

  章程

  (本文本仅供参考。股东可根据《公司法》、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和国家有关外商投资的其他规定进行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中国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股东名称:……

  英文名称:……

  在……国(地区)登记注册,法定地址:……

  电话:……传真:……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国籍:……

  (注:股东为自然人的,写明姓名、国籍、身份证号、常住住所、电话、传真)

  第三条外商独资企业名称:……(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法定地址:

  第四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是……(注:股东名称)投资经营的企业,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企业责任。

  第五条公司经审批机构批准成立,并在北京市登记注册,为企业法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并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第二章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宗旨: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促进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并获取满意的回报。

  第七条公司经营范围:(注:股东可根据申报项目特点进行填写,要求用语规范、简洁)。

  第八条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涉及的环境保护方案、消防安全措施,须经北京市环境保护部门、消防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第九条公司可以在中国市场销售产品。

  国家鼓励公司出口在国内生产的产品。

  第十条公司有权自行决定购买本公司自用的机器设备、原材料、燃料、零部件、配套件、元器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物资。公司在中国购买物资,在同等条件下,享受与中国企业同等的待遇。

  (非生产型企业可以省略8-10条)

  第三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十一条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万美元(注:或其他外币,下同)

  公司注册资本(出资额)为:……万美元(注:币别同投资总额)

  公司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差额部分由股东从境外筹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