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董事会成员的最低人数是多少

  一、董事会成员的最低人数是多少

  1、董事会法定最低人数是3人或5人,具体视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而定。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四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13人。

  第五十条股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第一百零八条有份有限公司应一律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5-19人。

  二、董事会成员构成一般有哪些

  1、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成员构成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一般为3-13人。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2、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3、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4、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该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