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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主席职权有哪些

  董事会主席职权有哪些

  董事会主席(董事局主席)是公司或集团最高负责人的职称,意义上等同董事长。这个职务在日本和韩国的大型会社(公司)称为会长,正式名称分别为取缔役会会长和理事会会长,位阶在社长之上。

  董事会主席职权如下:

  1、召集主持股东会、董事会会议;

  2、签署或授权签署公司合同及其它重要文件,签署由董事会聘任人员的聘任书;

  3、在董事会闭会期间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听取总经理关于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的汇报;

  4、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重大事件时,可对一切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种裁决和处置必须符合国家和公司利益;

  5、决定和指导处理公司对外事务和公司计划财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及公司重大业务活动;

  6、法律、法规规定应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