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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有权处置被监护人的财产吗

  监护人有权处置被监护人的财产吗

  我国《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根据这一规定,监护人只有保护被监护人财产的权利,没有处分的权利。

  另外,你说监护人是把被监护人的房子卖掉来治疗被监护人的病,这也是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出发的,依照本条法律规定也是允许的。但是,不得以给被监护人治病为借口,将被监护人的财产变卖后挪用或占为已有。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监护人的职责是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了因为被监护人的利益之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如果监护人是依法履行监护权利的话,就会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