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法典关于协议确定监护人有哪些规定

  一、《民法典》关于协议确定监护人有哪些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条规定,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2、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一方面允许适格的监护人以协议方式,根据自己的意愿对监护职责进行分配;另一方面又强调了协议结果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当被监护人是老年人时,其配偶年纪可能也已经很大了,监护能力较为有限。如果按照法定监护的顺位,配偶为第一顺位,此时如果加入意思自治要素,解决法定监护顺序僵化、死板的缺陷,使社会生活的实际情况和监护双方的主观意愿得到充分考量,作出最为合理的监护人选任安排。通过协议方式确定由其他具有监护资格的人承担监护职责,无疑是一个更为合理的选择。

  二、监护人的职责有哪些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防内止其受到人身侵害。

  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以保证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或精神病人的康复及生活。

  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除非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否则监护人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4、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对未成年人应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等方面的培养,约束被监护人的行为,防止其实施不法行为。

  5、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6、代理监护人进行诉讼。当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有争议时,由监护人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活动,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怎样确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1、未成年人的父母是他们的监护人。

  2、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者与未成年人关系密切的、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又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其他亲属和朋友作为监护人。

  3、若无上述法定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