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子女监护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子女监护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1、子女监护权的法律规定如下:

  (1)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2)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九条【遗嘱指定监护人】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二、如何理解监护

  监护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组织指定,由特定人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其他合法权益进行保护和监督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履行监督和保护职责的人,称为监护人;被监督、保护的人,称为被监护人。监护的法律特征:

  (一)设立监护制度有明确的目的性,即为了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和财产权利;

  (二)监护关系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即作为监护人的特定公民或社会组织与作为被监护人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之间具有特定性;

  (三)监护关系的内容具有法定性,即监护人对被监护人进行监督、保护的权利与义务来自法律的直接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