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居间合同纠纷是否必须是有偿的吗

  一、居间合同纠纷是否必须是有偿的吗

  1、居间合同纠纷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居间合同纠纷是指当事人之间因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居间合同发生的权利义务纠纷。常见的居间合同纠纷主要有房地产居间合同纠纷、劳务居间合同纠纷。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居间合同的特点有哪些

  1、居间合同是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的合同。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是否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与居间人无关,居间人不是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的当事人。

  2、居间人对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没有介入权。居间人只负责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居中斡旋,传达双方意思,起牵线搭桥的作用,对合同没有实质的介入权。

  3、居间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