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虐待罪的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一、虐待罪的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1、刑法中规定的虐待罪既遂量刑标准:一般会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虐待罪,是指经常以打骂、禁闭、捆绑、冻饿、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体力劳动等方式,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条【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第二百六十条之一【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虐待罪是如何认定的

  1、虐待罪不仅仅是身体伤害,按照法律规定,虐待罪中的虐待行为即是指对被害人,肉体和精神进行摧残、折磨、迫害的行为。比如说殴打、捆绑等身体伤害以及禁闭、讽刺、谩骂、侮辱等精神伤害。也就是说,虐待罪不仅仅是身体伤害,但以精神伤害状告虐待罪的,的确从举证方面来说,更为困难一点。有的人说,因消极的不作为而给受害人带来伤害的行为,是否属于虐待呢?比如该赡养父母的,却有病不治、不给吃饱饭等,这存在一定的争议性,一般来说单纯的不履行义务,却没有攻击性的,属于遗弃罪。

  2、虐待罪的虐待行为是具有经常性、一贯性的,这也是虐待罪认定的一个必要特征。也就是说,虐待罪中的虐待行为是长期性的,并且情节恶劣的,而不是那种偶发性的暴力行为。偶发性的打骂,只能定义为家庭暴力,因为家庭暴力是不分次数的,而虐待罪就不是一次暴力行为就可以定罪的,但长期的家暴力行为是可以构成虐待罪的。

  3、虐待罪告诉才处理,根据我国《刑法》第260条相关规定,虐待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也就是说一般采取的是不告不理的原则。即被虐待人需自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若受虐待者自己不愿意诉讼的,旁人无法代为提起诉讼。但是,若因虐待致使被害人重伤或死亡的,则属于公诉案件了,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4、虐待罪是存在于家庭成员之间的,也就是说存在于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人之间的单向、长期、恶劣的暴力行为(包括语言暴力),才能以虐待罪来处理;比如夫妻、父母与子女、兄弟姐妹等。与非家庭成员之间发生的单方面暴力行为虽然也是违法的,甚至是犯罪的,但是却不是以“虐待罪”来定罪论处;视具体情况可以是绑架罪、故意伤害罪以及故意杀害罪等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