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刑法裁量规定

  一、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刑法裁量规定

  1、行为人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二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三十一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二、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1、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2、给他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严重妨害他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导致停产、破产的;

  (2)造成恶劣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