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案破后资金会给受害者吗
一、传销案破后资金会不会给受害者
1、传销案件被侦破后,非法获得的资金一般是不会返还给传销参加者的。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二、传销罪量刑标准
1、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符合本意见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传销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1)组织、领导的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一百二十人以上的;
(2)直接或者间接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数额累计达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3)曾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以内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行政处罚,又直接或者间接发展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六十人以上的;
(4)造成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5)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