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抢劫后放弃是抢劫未遂还是抢劫预备
入室抢劫后放弃是抢劫未遂还是抢劫预备
属于抢劫罪的预备行为,尚未着于实施抢劫,应构成抢劫(预备)罪。
强行进入他人住宅的行为,构成了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由于是一个犯罪行为触犯了两个罪名,在刑法理论上属于想象竟合犯,应按其中的一个重罪即抢劫罪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