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数额是多少

  一、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数额是多少

  1、立案标准数额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什么是故意毁坏财物罪

  1、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不属于自己所有的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行为目的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是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本罪侵害的客体为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毁灭或者损坏不属于自己所有的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2、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