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故意毁坏财物罪金额要怎么确定

  一、故意毁坏财物罪金额要怎么确定

  1、故意毁坏财物罪金额确定如下:

  (1)犯罪数额=恢复原状所需要的所有费用总和;

  (2)犯罪数额=财物损失价格=恢复原状所需要的所有费用总和(恢复原状所需主要材料费×综合成新率+恢复原状所需辅料费+工时费等合理费用)-残值;

  (3)犯罪数额=原值-残值。

  2、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

  故意毁坏财物罪追诉标准是什么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故意毁坏财物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在哪

  1、本罪与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通讯设备罪等危害公共安全罪以侵犯财产犯罪中的破坏生产经营罪的区别在于:后者破坏的是特定的财产,侵犯的是其他独立客体,刑法对其已单独规定有罪名,只应按刑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故意破坏正在使用的公用电信设施尚未危害公共安全,或者故意毁坏尚未投入使用的公用电信设施,造成财物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盗窃公用电信设施价值数额不大,但是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盗窃公用电信设施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