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邮局投递员私自开拆隐匿举报信该如何处理

  一、邮局投递员私自开拆隐匿举报信该如何处理

  1、邮局投递员私自开拆或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私拆人家信件有什么后果

  1、承担行政责任

  《邮政法》第71条规定,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或者非法检查他人邮件、快件,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8条的规定,对上述行为应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2、承担刑事责任

  快递企业从业人员以外的社会人员私自开拆、隐匿、毁弃他人快件,应根据《刑法》第252条规定:“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有关规定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