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海关查获侵权服装,货物侵权如何处理

  海关查获侵权服装,货物侵权如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进出口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的货物的,没收侵权货物,并处货物价值30%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需要向海关申报知识产权状况,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未按照规定向海关如实申报有关知识产权状况,或者未提交合法使用有关知识产权的证明文件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

  海关启动查封扣留程序有两种途径:

  第一种途径是所谓的“被动”程序,即依权利人申请扣留侵权货物;第二种途径是“主动”程序,海关依职权主动发现侵权货物并通知权利人申请。对于第一种依申请扣留,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该批侵权货物即将进出口的,带着足够的侵权证据并提供担保,请求海关扣留侵权货物。

  该种途径比较苛刻,要求:

  (1)表明自己享有知识产权的相关文件和证明;

  (2)侵权货物收发货人、货物名称规格、进出境时间和航班航次等信息;

  (3)等额担保。

  对于第二种依职权主动发现并通知权利人程序,是指海关在实施货物监管过程中,发现货物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该知识产权必须首先在海关备案),主动通知权利人,再由权利人决定是否申请扣留。该种途径启动必须有一个前提,就是知识产权已经在海关备案,没有备案的知识产权,海关不会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