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员工驾驶无证车辆被查公司是否负责

  一、员工驾驶无证车辆被查公司是否负责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员工驾驶无证车辆上路被查处的,如果没有造成交通事故的,由员工承担行政处罚的责任,造成事故的,由员工与单位共同承担责任。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二、在上班途中发生车祸了算不算工伤

  具体地,根据员工是被撞的受害方,或者是也受了伤的车祸制造者,是否认定可以分为以下情形处理:

  1、若员工是受害方

  如果在上班途中发生了车祸,员工是受害者一方,车祸制造者是另一方时,那么在员工没有违反道路交通管理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员工的上班方式可以进行以下具体分析:

  (1)如果员工是走路去上班,在没有违反道路交通管理规则的前提下被撞了,那么作为一起行人与机动车相撞的交通事故,该员工必然不是承担主要责任的一方,是可以向公司申请享受工伤待遇的。

  (2)如果员工是骑着机动车包括电动车、小汽车去上班的,途中发生被对方的机动车所撞的交通事故,如果员工没有违反道路交通管理规则,那么主要责任也不在该员工这边,因此,员工也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即无论走路,自己开车还是坐公交车,只要在上班途中发生的车祸不是由本人来负主要责任,那么就能划入工伤范畴。

  2、若员工是车祸制造者

  相反的,如果走路或者自己开车去上班,主要是自身的原因制造了这一起车祸,那么情况就大不相同了。

  (1)如果是走路去上班,由于自己的过失制造了车祸,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一般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即使是人和车一人一半的责任,那么也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

  但如果该员工是故意制造车祸,比如为了碰瓷、自杀或者为家人索要保险公司赔偿等意图而故意和机动车相撞,依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不承担赔偿责任,这时作为行人走去上班的员工则不仅需要担全责,也不能认定为工伤,更没有权利请求侵权损害赔偿。

  (2)如果是开车去上班,而且是因为自己心急闯红灯等原因制造的这一起车祸,那么两辆机动车相撞的车祸中,该员工是承担主要责任的,因而不能获得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