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超过60农民工劳动关系是否存在

  超过60农民工劳动关系是否存在

  还存在。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1条第1款规定:“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应该退休”。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始终止”。

  用人单位招用的人员系农业户口,且招用时其在劳动年龄内,达到养老年龄后未及时办理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手续,仍在用人单位工作,发生劳动争议劳动仲裁部门应予受理,并应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依法维护其劳动年龄之内的合法权益;超过劳动年龄部分,只保护其应得的劳动报酬,对于其他争议,应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小编提醒大家,劳动关系是和年龄没有任何关系的,只要存在了为别人打工就成立相应的劳动关系,这是受法律保护的,并且大家也要签定相应的协议,避免出现纠纷的时候无法解决。

  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