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的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区别有哪些
具体的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区别有哪些
一、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最大的区别,就是合同的标的不同。
承揽法律关系的合同标的是承揽人为定作人加工制作的劳动成果。而雇佣法律关系的合同标的是雇员按照雇主的指示、要求进行的劳务活动,劳务行为便是合同的标的。
二、承揽法律关系的劳动可以由承揽人自主支配,而雇佣法律关系的劳动则由雇主安排。
由于承揽法律关系的合同标的是劳动成果,因而定作人对承揽人的劳动基本上不做干涉。而雇佣法律关系的劳动,则完全由雇主安排。
三、承揽人劳动与雇员劳动的技术含量不同。
一般说来,承揽人劳动的技术含量较高,具有一定的专业性。相对来说,雇员劳动的技术含量低,一般都是体力活。所以,当雇员出现缺额时,很容易找人替补。而承揽人则一般不能找人替补。体现在劳动成果上,承揽人的劳动成果包含有一定的知识产权,因而价格相对较高。而雇员的劳动成果,一般都不包含知识产权,劳动成果的价格相对较低。
四、承揽法律关系与雇佣法律关系的支付方式不同。
一般来说承揽法律关系的支付方式是完毕后一次性支付,而雇佣法律关系的支付方式则多为分期分段支付。而且,承揽法律关系支付前还有个对承揽人劳动成果的质量进行验收的过程。而雇佣法律关系,则不存在对劳动成果质量进行验收。如果是计件工资,也只是对劳动成果的数量进行统计,而不存在对劳动成果的质量进行验收。只要雇员进行了劳动,雇主一般就要支付工资。
所以,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在合同的标的,所要求的技术含量,支付方式等方面都有所不同,一般来说,承揽关系的技术含量更高,承揽关系的自由度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