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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嫁的东西离婚了归谁

  陪嫁的东西离婚了归谁

  陪嫁物品属于婚前财产的,女方是可以自由处理。聘礼和首饰属于彩礼的范围。离婚在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支持退还彩礼。要符合以下条件法院才会支持退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

  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从上述规定来看,双方当事人领取结婚证并同居生活的,只有给付礼彩行为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才符合法定的返还彩礼条件,离婚诉讼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请求才能得到支持。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通常情况下,陪嫁的物品一般属于婚前财产,这个时候应该属于女方,而如果我们想要在结婚之后退回彩礼的话是比较困难的,但并不是不可能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