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共同财产和债务怎样处理
一、离婚共同财产和债务怎样处理
1、离婚时,共同财产按以下情形处理:
(1)协商一致的,签订离婚协议书,按协议进行分割;
(2)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离婚时,共同债务按以下情形处理:
(1)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2)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3)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