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离婚时受赠财产怎么样分割

  一、离婚时受赠财产怎么样分割

  1、离婚时受赠财产怎么样分割要分情况。如果受赠的财产明确表示是赠与一方的,那么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用分割;如果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一方的,那么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可以协商分割。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夫妻财产分割公证怎样办理

  办理夫妻财产分割公证,一般有以下步骤:

  1、当事人要准备好婚前财产公证所需要的材料。

  2、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4、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5、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