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离婚后如何变更贷款手续上的姓名

  一、离婚后如何变更贷款手续上的姓名

  符合变更借款人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携带以下申请资料到原贷款银行进行申请。

  1、个人基本资料:原借款人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或加盖民政部门印章的离婚协议书以及复印件四份;证明申请人享有房产受让权的公证书或法院判决或调解书或加盖民政部门章的协议书及复印件四份。

  2、申请人资料: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四份;申请人本市户口簿或簿或暂住证及复印件二份;申请人住房公积金龙卡;申请人正楷人名章。

  3、贷款资料:申请人提供原借贷合同。

  4、信用资料:申请人及更名后的人应在贷款银行当面签订《同意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及住房公积金情况声明》二份。

  5、担保资料:原借贷合同为保证担保方式的,申请人提供原抵押合同。

  6、市公积金管理和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证申报条件

  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

  5、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梅墟街道或新明街道的常住户口;

  6、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