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变更孩子的监护人需要什么资料

  一、变更孩子的监护人需要什么资料

  1、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婚姻登记机关的证明;

  2、各自抚养子女有利或不利条件的证明,如:

  (1)对方患有严重疾病或伤残的,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证据;

  (2)虐待子女的行为或与子女生活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据;

  (3)已满八周岁的孩子更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的意见。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二、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流程

  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流程:

  1、协议变更: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子女抚养权变更协议,然后去公证处作变更公证。

  2、诉讼变更:写诉状;去法院递交诉讼,法院审查是否立案;符合立案标准的,准予立案;开庭审理。

  3、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