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事故后出生的孩子可否主张扶养费

  事故后出生的孩子可否主张扶养费

  事故后出生的孩子可主张扶养费,等到孩子出生并成活时再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据此,只有受害人在遭受人身损害时实际需要扶养的人,才可列入被扶养人的范围。

  我国对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采用的是出生说,即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承担民事相应的民事责任。即使在诉讼过程中,孩子还没有出生,那么这份赔偿也应预留,等到孩子出生并成活时再执行。

  看完本文之后,我们需要了解清楚这种情况在法律上的规定。当事人是可以进行主张扶养费的,不过需要依法法律的规定范围内。这样才能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这也是法律给予的一种保护。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专业律师。

  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