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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赔偿误工费怎么计算

  离婚赔偿误工费如何计算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赔偿过错方给无过错方造成实际的财产损失。

  那么,过错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造成无过错方人身受到伤害,影响了工作,误工费应该为多少呢?

  按照《侵权法》并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的话,可以参照受诉人民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离婚赔偿误工费如何计算”问题进行的解答,离婚赔偿误工费的计算,可以参考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计算方式,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损失计算。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