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分割夫妻财产的原则具体是什么

  一、分割夫妻财产的原则具体是什么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4、平等均分原则;

  5、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6、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夫妻婚内财产协议怎么写才具有法律效力

  1、仅仅口头约定,不签订书面协议

  很多当事人来咨询时,称结婚后所有财产都是口头约定归谁,并未进行任何书面材料的签订,虽说夫妻之间有相互信任,但一旦离婚,纠纷就会产生。根据我国《民法典》,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书面协议,就不符合法律关于婚姻财产协议的形式要求,就是没有进行约定,就不会得到法院的主张。

  2、财产约定内容不明不白

  只约定了房屋和股权的归属,没有对婚内由于该财产而产生的收益进行约定。导致约定不明,按照法定的夫妻财产共有制处理。所以我们在起草婚姻财产协议时,一定要约定的具体明确。不仅要约定现有的财产归属,还要对婚内收益归属进行约定。

  3、无权处分他人财产

  婚姻财产协议,只能对夫妻双方的财产进行约定,而不能将其他人的财产作为夫妻财产进行约定。但实践中,有的当事人会将家庭共有(与父母亲、孩子共有)的财产作为夫妻财产进行约定。还有的当事人以为自己是公司老板,公司的资产就是自己的资产,会在协议中将公司资产作为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的财产进行约定。这样的约定我们都叫做无权处分。无权处分将导致约定无效。

  4、被逼签订、或者明显不公的协议无效

  作为协议,必然要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保证双方在自愿的情况下签订,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协议的效力无法得到法院的认可。当然,对于胁迫还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例如财产归一方所有,而债务却归另一方所有的约定;很多忠诚协议中会约定一方对婚姻不忠,则离婚时净身出户,类似约定也会因为显失公平而不被认可。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法院变更或者撤销。

  因此财产协议在夫妻双方之间有效,但是如果想通过来协议逃避债务则未必能如愿。另有一些夫妻进约定财产,而不约定债务,最终导致财产各归各,但债务却需要共同承担的不公平结果。签订婚内财产协议,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对于很多家庭来说也是好事。但一定要了解这些婚内财产协议的误区,才能更好的保护属于自己的婚内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