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转让债权找不到债务人怎么办
一、欠条转让债权找不到债务人怎么办
1、如果债务人下落不明,为避免欠条过了诉讼时效,债权人应当在诉讼时效内及时向债务人原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2、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八条【债权转让时债务人抗辩权】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3、第五百四十九条【债权转让时债务人抵销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二、欠条转让是否合法
(1)合法。
(2)欠条的转让实际上是欠条所约定的债权转让,债权是可以转让的,所以,欠条也能转让。
条件:
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的内容。
2、被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
3、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并且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大家看完本文的内容介绍之后,我们就要知道在不能进行通知到债务人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进行公告,这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因此,作为债权人就要清楚这方面的规定,才能依法做好债权转让后的公告通知债务人的义务。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专业律师。
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合同法》《担保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债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