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追偿权如何行使
一、民间借贷追偿权如何行使
保证人行使追偿权,可以先找债务人协商,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如果债务人不偿还,再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债务人偿还。保证人行使追偿权的范围是其所承担的保证责任的范围:
1、主债务及其利息;
2、债和办逾期履行债务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民间借贷担保人的追偿权包括哪些范围
3、承担保证责任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如运费等清偿费用、诉讼费用等;
4、保证人清偿之日起的本金利息;
5、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过程中所受到的损害等。
6、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二、民间借贷纠纷立案后被告一般怎么处理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立案后,被告人收到起诉书副本的,可以进行答辩,也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答辩。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