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在自己住所地法院起诉要求还钱可行吗

  一。在自己住所地法院起诉要求还钱可行吗

  1、在自己住所地法院起诉要求还钱,一般情形下是不可行的。但是如果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或者合同履行地在原告所在地、当事人有约定的,则可以在自己住所地法院起诉。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借钱不还起诉是否受理

  按实际情况,对于借钱不还的情形,当事人可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解决的,可以要求法院进行借钱不还起诉受理,请求法院判决债务人偿还债务,要求债务人还是不还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来实现债权。因对方借钱不还起诉受理的程序主要是:

  1、由原告准备好原被告双方的身份信息资料(如果被告是单位的,则应该提供工商登记信息、组织机构代码证)、诉状和相应证据材料到法院立案庭进行立案。其中的诉状和证据材料应该向法院提交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

  2、法院决定受理后,按法院通知交纳案件受理费。

  3、根据法院安排生产进行开庭审理并调解或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