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合同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保管合同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
第八百八十八条【保管合同定义】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第八百九十条【保管合同成立时间】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九百零一条【消费保管合同】保管人保管货币的,可以返还相同种类、数量的货币;保管其他可替代物的,可以按照约定返还相同种类、品质、数量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