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合同签订地法院不受理怎么办

  合同签订地法院不受理怎么办

  当事人因为合同纠纷而起诉到合同签订地法院的时候,有时候会发生法院无故不受理案件的情形。这个时候当事人可能会疑惑,法院不受理案件怎么办呢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可以起诉到到合同签订地法院,如果合同中约定了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纠纷,而这时的法院不受理,则当事人可以上诉。如果未约定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的,可按照以下方法解决法院不受理问题;

  (1)若因为合同中约定了管辖法院(非合同签订地法院,约定管辖不违反级别关系和专属管辖)的,到约定管辖地法院起诉;

  (2)若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不动产合同且施工地不在合同签订地的,到建设工程施工地或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3)若牵涉到港口的合同纠纷且港口不是合同签订地的,需到专属法院起诉;

  (4)其他的合同可以到合同履行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也就是非合同签订地)起诉。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合同纠纷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