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未成年人在我国犯罪会承担刑事责任吗
一、国外未成年人在我国犯罪会承担刑事责任吗
1、国外未成年人,在我国犯罪的,适用我国刑法的规定,
2、如果未成人具有刑事责任承担的能力的,要承担刑事责任。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条:【属地管辖权】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二、对未成年人犯罪可以判死缓吗
按规定,出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当前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犯罪不适用死刑,其实也包括不适用死刑缓期2年执行。
并且,为考虑未成年人的利益以及刑罚实施的可能性,按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不适用以下刑种:
1、死刑;
2、无期徒刑;
3、剥夺政治权利;
4、没收财产。
另外,处理未成年人案件时,法院审理会按以下的处理原则:
1、从宽处理;
2、不适用死刑;
3、教育、感化和挽救;
4、分案处理;
5、保障未成年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
6、不公开审理;
7、全面调查;
8、迅速简约。
还有,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只处罚特定的犯罪情形,对未成年罪犯依法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法定刑范围内判处相对较轻的刑种或相对较短的刑种,或者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判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