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刑法总则的效力是怎样的

  一、刑法总则的效力是怎样的

  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1、本法总则适用于其他有刑罚规定的法律。主要是指刑法总则规定的原则对于其他有定罪处刑规定的法律也适用,在依照其他法律规定对犯罪人判处刑罚时,也要依照刑法总则的规定。

  刑法总则规定的原则对于其他有定罪处刑规定的法律也适用,在依照其他法律规定对犯罪人判处刑罚时,也要依照刑法总则的规定。但是其他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2、但是其他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是指在其他有刑罚规定的法律中,对于刑法总则的有关规定又作出了特殊规定,即在一定范围、一定限度内对刑法总则的有关规定作出修改补充时,刑法总则的有关规定在法律规定的限度内不再适用,而依照该法律的特别规定执行。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一条,总则的效力,即本法总则适用于其他有刑罚规定的法律,但是其他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二、刑法总则和分则有什么区别

  刑法总则是讲述关于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一般原理、原则等规范体系的法学专门性学科。刑法总则与分则的关系:总的说是抽象与具体、一般与个别、普通与特殊的关系。总则统率分则,指导分则;分则是总则原理、原则的具体体现,分则不得与总则相抵触。刑法总则是刑法分则扩张事由。为分则提供一些普遍性的规定。刑法总则是关于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一般原理原则的规范体系,这些规范是认定犯罪,碗定刑事责任和适用刑罚所必须遵守的共同规则。刑罚分则是关于具体犯罪和具体法定刑的规范体系,这些规范明确了对各类、各种具体犯罪定罪量刑的标准。总则指导分则,分则是总则所确定的原理原则的具体体现,二者相辅相成。只有把总则和分则紧密地结合起来才能正确地认定犯罪,确定刑事责任和适用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