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国税缴纳比例是多少
一、个人独资企业国税缴纳比例是多少
1、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每月扣除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参照个人所得税法“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费用扣除标准确定。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
2、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3、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及其家庭生活共用的固定资产,难以划分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类型、规模等具体情况,核定准予在税前扣除的折旧费用的数额或比例。
4、企业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扣除。
5、企业实际发生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在其计税工资总额的2%、14%、1.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6、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
7、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5‰
8、企业计提的各种准备金不得扣除;
9、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四条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二、个人所得税征收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应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
1、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2、企业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3、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