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轮奸怎么样判

  一、轮奸怎么样判

  1、轮奸会被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如果是通过暴力胁迫的手段强奸妇女的,会被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强奸未成年幼童,从重处罚。如果在公共场所出现强奸妇女、幼童多人且情节恶劣的情况;还有出现两人以上轮奸、并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会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和无期徒刑或死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童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童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童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童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童或者造成幼童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轮奸如何界定

  1、轮奸的构成应以行为人有共同意思联络为主观必备要件。

  通常认为,从主观要件来看,实施轮奸的各行为人必须有共同的故意,即行为人通过意思联络,意欲实施轮流奸淫行为。如果行为人之间没有共同轮奸的意思联络,则不构成刑法上轮奸的情节。但另外有观点认为,在特殊情况下,即便行为人之间没有共同的意思联络,只要实施了轮流奸淫的行为,亦应认定为轮奸。

  2、轮奸的构成应以二人以上实施奸淫行为为客观必备要件。

  在我国刑法中,轮奸属于情节加重犯,即只有在强奸过程中具有轮奸行为的才构成情节加重犯。轮奸不是一种犯罪形态,不存在既遂、未遂的问题,只存在构成与否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