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非法携带枪支危及公共安全罪判几年

  一、非法携带枪支危及公共安全罪判几年

  1、非法携带枪支危及公共安全罪一般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该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非法携带枪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情形。该罪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2、法律依据:《刑法》

  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一百三十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非法携带枪支危及公共安全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携带枪支一支以上或者手榴弹、炸弹、地雷、手雷等具有杀伤性弹药一枚以上的;

  2、携带爆炸装置一套以上的;

  3、携带炸药、发射药、黑火药五百克以上或者烟火药一千克以上、雷管二十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二十米以上,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拒不交出的;

  4、携带的弹药、爆炸物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生爆炸或者燃烧,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5、携带管制刀具二十把以上,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拒不交出,或者用来进行违法活动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6、携带的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在公共场所以及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生泄漏、遗洒,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7、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