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可否要求女方给付抚养费
一、男方可否要求女方给付抚养费
1、由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离婚后,如果孩子由男方抚养,男方就可以要求女方给付抚养费。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决定抚养费的数额,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抚养费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1、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2、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3、“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4、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意见
(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2)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3)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4)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
(5)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