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债务纠纷处理团队怎么处理纠纷

  债务纠纷处理团队怎么处理纠纷

  一是通过非诉讼方式处理债务纠纷;二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解决债务纠纷。

  一、非诉讼方式解决债务纠纷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即为典型的非讼程序解决债务纠纷。根据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其他债务纠纷,并且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债权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法定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提起债务纠纷诉讼

  ㈠享有债权的一方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情况下,有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㈡起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债务内容、债务履行情况等方面证据。主要有:

  ⑴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借条、收据及合同等证据材料;

  ⑵原告已将标的物交给被告的证据材料。

  ⑶被告虽有偿还能力,但拒不履行债务的证据材料。

  避免个人债务纠纷要注意的问题:

  (一)个人借款可以约定无息借贷,但如果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经催告不还后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二)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法律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三)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出现纠纷后双方要注意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支付令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