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哪些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哪些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对于哪些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我国《民法典》有明文的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遗嘱见证人资格的限制性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6条对遗嘱见证人作了补充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也就是说,如果想让代书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口头遗嘱有效,遗嘱见证人必须不是我国法律规定的这三类人。否则,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见证的程序注意事项:

  1、委托人的委托手续;

  2、委托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的过程、或遗嘱原件;

  3、如委托人提供遗嘱原件,律师应为委托人、立遗嘱人作调查笔录(调查事项为委托人提交给律师的遗嘱是否真实意思表示等);

  4、如委托人当时立遗嘱,律师要严格审查立遗嘱的过程、代书的人、两名见证人身份是否合法(是否是委托人的亲属)立遗嘱人思维是否正常,是否有胁迫的情形等。审查立遗嘱人的身份证、财产所有权证等;

  5、律师见证当时立遗嘱也要为委托人、立遗嘱人作调查笔录。

  遗嘱见证注意事项:

  1、委托人的委托手续;

  2、委托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的过程、或遗嘱原件;

  3、如委托人提供遗嘱原件,律师应为委托人、立遗嘱人作调查笔录(调查事项为委托人提交给律师的遗嘱是否真实意思表示等);

  4、如委托人当时立遗嘱,律师要严格审查立遗嘱的过程、代书的人、两名见证人身份是否合法(是否是委托人的亲属)立遗嘱人思维是否正常,是否有胁迫的情形等。审查立遗嘱人的身份证、财产所有权证等;

  5、律师见证当时立遗嘱也要为委托人、立遗嘱人作调查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