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什么是继承法中规定的个人承包应得的收益

  关于什么是继承法中规定的个人承包应得的收益的问题,继承法中规定的“个人承包应得的收益”是指公民个人承包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滩涂、水面、果园以及各种工商业、服务业实体等,依照法律或合同的约定所取得的合法收入,既包括公民生前个人承包已取得的收益,也包括由于承包经营周期较长,承包人死亡时尚未取得的收益(即预期收益)。对于预期收益能否作为遗产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条指出:承包人死亡时尚未取得承包收益的,可把死者生前对承包项目所投入的资金和付出的劳动及其增殖和孳息,由发包单位或接续承包合同的人合理折价予以补偿,其价额作为遗产。

  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