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怎么规定股东优先购买权的
一、法律是怎么规定股东优先购买权的
1、法律对以下购买权的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公司法股东优先购买权规定是哪些
1、明确转让股权事项的通知方式及内容要求对通知的方式,明确了应当“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如果未来对通知与否发生争议,以“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的股东,要对已经通知进行证明。所以,股东以“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进行通知时,为了避免未来出现争议时对自己不利,要对通知的证据进行固定。
2、对通知的内容,其他股东有权主张收到股权转让的“同等条件”的相关内容,即应当在通知中将转让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及期限等一并明确,才相当于通知了“同等条件”。另外,因“同等条件”中对股权转让的“数量”进行了明确,股东主张优先购买部分股权的,将无法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