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股份公司股权转让的限制有哪些

  一、股份公司股权转让的限制有哪些

  1、股份公司股权转让的限制:

  (1)要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2)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董监高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七条,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一百四十一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二、股权转让申报需要什么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股东会决议。

  4、股权转让协议书。

  5、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还应提交新股东会(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决议。

  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7、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股东是企业的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由企业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股东是事业单位法人需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股东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由本人签名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8、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以及其他股东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