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股权赠与一定要签订合同吗

  一、股权赠与一定要签订合同吗

  1、股权赠与不一定要签订合同。因为赠与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只有实施赠与行为才能生效,若是赠与不动产的,需要变更登记后才能生效。若是赠与无形资产的,应当签订实践合同。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二、股权赠与需要股东同意吗

  股权赠与需要股东同意。如向股东以外的人赠与股权。需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股东内部转让股权的,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由于法律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这里没有区分转让为有偿转让或无偿转让,而股权赠与本质上应该是股权的无偿转让。因此,向股东以外的人赠与股权的,也应当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规定,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根据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股权而不受限制(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应当购买,不购买的视为同意。根据以上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股权出质的应当经其他股东同意。但根据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规定,办理股权出资登记时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中,不需要提供其他股东的同意函,即可办理。没有规定股权出质在质权设立时必须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按照法和法的规定,判断质押权是否有效就存在法律适用上的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