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股权变更是否属于土地权转让

  一、股权变更是否属于土地权转让

  股权变更不是土地权转让,股权和土地使用权是不同的权利,股东转让股权才需要变更股权。而土地使用权转让,要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三条:【股权转让的变更记载】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二、如何变更公司股权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

  2、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并出具告知单。

  3、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做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

  4、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5、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