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收购的公司原有股份怎么算
被收购的公司原有股份如何计算
公司被收购后如果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公司的股票终止上市,被收购后剩余的股票,持有人可能要求收购人收购其股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九十七条:收购期限届满,被收购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由证券交易所依法终止上市交易;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
收购行为完成后,被收购公司不再具备股份有限公司条件的,应当依法变更企业形式。
第九十八条: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