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返还财物发生纠纷是财产纠纷还是劳动争议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返还财物发生纠纷是财产纠纷还是劳动争议

  财产纠纷。

  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占有对方财物的行为与劳动权利与义务相牵连的,应作为劳动争议案件;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占有对方财物的行为,与劳动权利义务没有关系或属非法占用或临时占用,因此发生争议的,不作为劳动争议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地位平等;而劳动关系却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人身隶属性,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劳动者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用人单位安排从事劳动。劳动者劳动的过程,其实是在执行用人单位的意志,系职务行为,在此过程中劳动者非因故意给用人单位造成的财产损失系用人单位在运营过程中应承担的风险和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