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债权人以欺骗的方式让抵押人担保的行为是否有效

  债权人以欺骗的方式让抵押人担保的行为是否有效

  债权人以欺骗的方式让抵押人担保的行为是无效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十条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按照担保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处理。

  对外担保的特殊规定:《担保法解释》第六条所列的5种情形,担保合同无效。

  (1)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对外担保的;

  (2)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为境外机构向境内债权人提供担保的;

  (3)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方投资部分的对外债务提供担保的;

  (4)无权经营外汇担保业务的金融机构、无外汇收入的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法人提供外汇担保的;

  (5)主合同变更或者债权人将对外担保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未经担保人同意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以欺骗的行为骗取让抵押人进行担保在法律上属于无效的,因此。当事人就要根据规定来进行相关处理,才能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本文的内容对大家有帮助,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专业律师。

  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合同法》《担保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债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