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购房合同抵押借款怎么进行

  一、购房合同抵押贷款流程

  1、贷款申请:借款人提出贷款用途,金额及年限时间;

  2、申贷资料准备:借款人及抵押人将贷款申请贷款所需文件、证件按要求准备齐全;

  3、看房评估(或勘估):由相关机构对抵押房进行实地勘查、评(勘)估;

  4、报批贷款:将所有申贷资料连同评估报告或勘估意见书报送银行审批;

  5、借款合同公证:借款人及抵押人填写(借款合同)及所有相关文件、签字、盖手印后,由公证人员对其进行公证;

  6、抵押登记手续:银行凭房屋所有权证和借款合同公证书到产权处办理抵押登记手;

  7、开户、放款:借款人开立还款账户、银行放款至该账户(注:原则上只有商品房、房改房、安居房可用作抵押物)。

  二、购房合同一式几份呢

  (一)一般合同份数

  在开发商处签订的购房合同一般是一式三份。

  一式三份是开发商一份,买受人一份,银行一份,其中开发商那份是用来办理产权证的时候使用的,银行那份是用来办理抵押的时候用的,买受人那份是用来房屋证明来用的。

  (二)按揭合同份数

  按揭是五份,一份客户自留,一份公司留档,一份房产局备案,一份银行留档,一份缴纳契税时留档

  全款和分期付款客户,是四份一份客户自留,一份公司留档,一份房产局备案,一份缴纳契税时留档

  签定正式的购房合同,在拟定的时间地点,购房者备齐所有凭证,与开发商或代理商正式签定购房合同。预售合同(期房)和出售合同(现房)区别:

  购房合同一般包括商品房预售契约(期房)和商品房买卖契约(现房)两种。

  二者区别在于:

  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时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买受方付清全部房价款后,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

  商品房出售合同适用于商品房现居(竣工验收合格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销售。

  因此,现在签的预售合同,交房时不再签出售合同,可以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如果预售合同是在1997年5月31日前签订的,仍需按合同本身约定,在房屋交付使用时签订出售合同,方能办理证户手续。

  二、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等;

  2、房价,包括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等;

  3、付款约定,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

  4、交付约定,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的约定、房屋交接与违约方责任等;

  5、质量标准,包括装饰、设备的标准、承诺及违约责任和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转的承诺、质量争议的处理等;

  6、产权登记和物业管理的约定;

  7、保修责任;

  8、乙方使用权限;

  9、双方认定的争议仲裁机构;

  10、违约赔偿责任;

  11、其他相关事项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图、装饰、设备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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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合同问题#